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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要严防监守自盗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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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日表示,实施3年的“净网”专项行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锚定行业内部泄露源头,重拳打击行业“内鬼”,共抓获电信运营商、保险公司、快递公司等行业“内鬼”2300余名。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网络法治建设,逐步健全从数据安全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保障体系,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继施行。然而,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仍时有发生。究其缘由,既有黑客窃密、过度采集、非法滥用等违规违法行为,也有系统漏洞等技术性原因,但更令人防不胜防的,是一些企业内部人员监守自盗。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企业、机构耗巨资筑高“防火墙”、下大力织密“安全网”,从技术保障、制度建设等层面力保用户信息安全、守护自身数据资产。然而,“内鬼”的存在,不仅让数据安全难以保障,也让企业和机构的努力化为乌有。

“内鬼”利用身份之便,盗窃、倒卖用户个人信息,所为无非一个“利”字。这一唯利是图之举,有诸多不良后果:一是因蝇头小利丢失了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护用户权益的大义;二是因一己私利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公司长远发展、市场健康有序的大利。

守护用户隐私、个人信息安全的“护城墙”不止存在于技术中、制度上,更应存在于企业经营者及行业从业者的心中。只有从内到外合力构筑起牢不可破的安全“护城墙”,让个人信息无处可盗,让用户数据无路可销,才能真正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还广大网民一个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为数字经济行稳致远夯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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