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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02-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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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18年2月8日进驻团区委、区残联开展为期一月左右的集中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团区委、区残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

二、巡察内容

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着力发现:

(一)党的领导方面,重点发现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等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措施是否有力,是否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重点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另外,根据区委要求,本次巡察还将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生态建设决策部署情况和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也纳入区委巡察内容。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举报电话:13398129309;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中共自流井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三)电子邮箱:13398129309@163.com

(四)通信地址:自流井区政府大楼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30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团区委、区残联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自流井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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