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执纪

自流井区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报

来源:zljjw     发布时间:2018-01-02 09:18:27  点击: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区城乡管理执法分局纪委委员、五星街至东方广场片区二中队队长叶路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个人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予以收缴。

严守纪律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正值“四风”问题高发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锲而不舍的意志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作风建设系列规定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强化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出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形成震慑,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版权所有: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号:510302 地址:自贡汇东丹桂大道自流井区机关大楼 电话:0813-8111407
邮编:643000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7006717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微信公众号

川公网安备 51030202000147号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
自井纪检监察“码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