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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

来源: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23 11:37:5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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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节将至,“节日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持续警示教育全区党员干部,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何毅、副大队长杨小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何毅、杨小明先后3次组织法警大队干警参加聚餐、娱乐等活动,并用公款支付上述费用共计1.2万元。2020年6月,何毅、杨小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区委委员、原荣边镇干塘村村社联合党支部书记杨福贤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礼金的问题。2013年下半年、2016年年初,杨福贤为感谢时任自流井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某某在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上的支持和指导,先后两次送给张某某现金共计15万元。2020年5月,杨福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节日假期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化认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树立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隐形变异,盯紧关键节点、关键人,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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