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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关于区公路养护段原党支部书记、段长尤国彬等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1 09:05: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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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年关”也是“廉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狠抓重要节点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区公路养护段相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区公路养护段原党支部书记、段长尤国彬,现任党支部书记、时任副段长李玉兰,时任生产技术股股长杨建国在道路养护考评等工作、节日期间分别多次接受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相关人员宴请并收受红包各计7800元、2000元、2200元。此外,尤国彬、李玉兰还有其他违纪行为。鉴于尤国彬、李玉兰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节,2019年1月31日,尤国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2年),李玉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建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以上通报案例中的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停歇。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担当作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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