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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印发《考核评价办法》 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效履职尽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3 17:34:4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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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将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纪检负责人作为考评对象,突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第一责任人的考评。二是明确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作风纪律、廉洁自律三大部分。三是明确考评方式。考核评价方式分为基础得分和加减分两个部分,其中年度考核评价基础分为100分,由工作业绩评价、区纪委委员评价、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评价三部分组成。在基础分的基础上实行励加分、惩戒扣分以及一票否决等制度。四是明确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优秀等次的纪检监察干部,全区通报表扬;对考评排名前2名的,优先推荐作为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并作为定额向区委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对考评最后1名的,对本人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考评最后1名的,对本人实施诫勉,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年考评最后1名的,由区纪委向区委提出调整建议,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对考评为差等次的,全区通报批评,对本人实施诫勉,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此举被四川省纪检监察网站——《廉洁四川》以及《廉政瞭望》杂志刊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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