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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分析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4-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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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流井区在设立村务监督机构、开展村务监督方面的主要措施

  1、区、乡(镇)、村三级在村务监督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做法。自流井区全面设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每年区级划拨专项资金1200元/村,作为监委会工作经费,2016年调整到2400元。部分村通过村级工作经费进行了少额补贴,每月补助100元至200元不等。

  2、对村务监督机构的职责定位。 在乡镇(街道)纪委的指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原村(居)廉勤督报站、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组织职能全部纳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村级会议、决议、公开等方面起到监督作用。

  3、村务监督机构自身开展工作的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对村的“四议两公开”进行监督,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作用。自流井区还加强了村务、组务公开与监委会的联系,制定印发了公开记录薄,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均需要监委会主任审核

  二、自流井区村务监督机构在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流井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从“廉情督报站”过渡而来,所以,自流井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一定履职基础和履职意识,不存在形同虚设的状况。但作为基层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职方面仍然面临一些实际的问题。一是监督委员会办公条件和资金保障水平和工作要求之间有较大差距,虽然目前保证了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2400元的工作经费,部分村也通过村级工作经费进行了少额补贴,但很难保障全面深入的开展工作以及调动委员工作积极性,不管是在人员身份还是职能职责方面都不可能做到专职。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属于传统意义上“有编制”的工作,且工作带有较强的义务性,加之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较频繁等因素导致委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加强。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大多是年龄偏大的,文化水平较低,工作能力上有所欠缺,尤其在在财务管理、人员监督上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三、对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监委会保障工作,目前监委会主任、委员没有补贴,仅办公经费有2400元/年,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更难以邀请到有专业财务技能的人员参与监委会成员的选举,建议先从解决监委会主任固定补贴入手,逐步再考虑其他人员,补贴标准由市上统一制定。二是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工作技能、履职意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更加贴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定,以便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照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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